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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知产”变资产,促专利成红利

明吉埃尔法智能工业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小企业,主要从事工业机器人、全自动工业清洗设备等研发制造。去年年底,企业负责人在当地交易中心发现大连大学的开放许可专利十分契合自身的技术需求。于是,校企启动科研合作,专利被应用于生产,极大提升了系统性能,半年内就为企业创造经济价值近1000万元。

近年来,我国专利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但成果与产业需求不匹配、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不畅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专利成果的转化运用。比如,高校、科研院所拥有大量专利,但转化率长期偏低,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又很难找到专利获取渠道。提升专利成果产业化率,亟须进一步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堵点。其中,专利开放许可就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

专利开放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设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也是我国近年来拓展专利转化运用的一项创新举措。由专利权人自愿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对专利许可使用费“明码标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全社会“广而告之”,任何单位或个人书面通知专利权人并按照标价付费即可获得实施许可,对所有被许可方“一视同仁”。这项制度有利于提升对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知识产权的价值在于转化运用。实施专利开放许可,能够促进专利技术的运用和推广。与以往的“一对一”许可方式不同,“一对多”的专利开放许可,能够拉近供需距离、放大转化收益,有助于实现企业技术需求与专利数据库的精准匹配,提高了专利许可与被许可方的对接效率和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

同时,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过程,往往要经过技术验证、产品开发、市场推广等阶段,而专利开放许可能够有效降低专利技术的获取成本,提升被许可方的抗风险能力。

从实践来看,2022年5月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截至2023年底,3200多个专利权人筛选出5.9万多件专利试点开放许可,匹配推送至超11万家中小企业,达成许可项目超1.7万项,其中“一对多”许可占比超四成。这说明,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对于促进产学研合作、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都具有重要意义。